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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生意收到赃物被查坐了十个月牢算不算有案底

被判拘役,是会留下案底的。

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,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。

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,会留案底,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,终身都不能取消。

神秘女首富被查!背靠十大烟厂身价几百亿,从不对人透露发家史

您好,不管什么人,无证经营本身就是不对的。建议您去找找当地的民政部门,请那里的人帮帮忙,先把东西要回来。还是要去办证的。
以下是《行政强制法》关于查封期限的规定,你可以对照参考:
第二十五条 查封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;情况复杂的,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,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、扣押措施后,应当及时查清事实,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。对违法事实清楚,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,依法销毁;应当解除查封、扣押的,作出解除查封、扣押的决定。
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、扣押决定:
(一)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;
(二)查封、扣押的场所、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;
(三)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,不再需要查封、扣押;
(四)查封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;
(五)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、扣押措施的情形。
解除查封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;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,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。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,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,应当给予补偿。

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商被查会怎么处分


2021年11月发布的《胡润女企业家榜》中,以490亿的身价,位列第11位的神秘女首富 朱林瑶 ,引起了大家的注意。

两个月后,耒阳市监察委员会对她展开了立案调查。

有心人一查才发现,  她明明是背靠十大烟厂的“烟草香精女王”, 可关于她的公开资料却极为 有限,她自己更是从不对人透露发家史。要不是这次上榜,她还会继续“闷声发大财”。

那么,她究竟为何会被调查呢?她的发家史中,又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呢?

 朱林瑶 出生于1970年,是四川南充人。 由于她家境一般,所以一直以来,她都非常努力地想要改变命运、跨越阶层。她早早地就盯准了北京,并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了“高考”上。

在长期的不懈努力下,她得偿所愿,考上了北京的大学。那时候很少有女孩子能读到大学,因为就算考上了,许多家庭也拿不出学费来。

她父母的本意也是想让女儿随大流,找个铁饭碗,早点嫁人。但朱林瑶却表示 ,她就是一路打工,也一定要走到北京去。

父母二人看她这么坚决,也不忍心让她吃苦,就勒紧裤腰带,给她凑了一些学费和生活费。没过多久,她就独自一人来到了北京。

说是上学,但她对学习并没有那么感兴趣,努力那么多年,无非是想借助高考这个跳板,来到寸土寸金的北京,挣大钱。

所以,她走进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,观察周围同学的喜好和需求,并从中寻找商机。 由于她身材高挑、皮肤白皙、五官清秀,在校园里闲逛时,不少人都会频频看她,大胆一些的,还会主动搭讪。

这其中就包括了好几个学生会的男生。她利用自己的外貌优势,和这些人交好,得到了在学校做生意的机会。四年下来,她不仅没向父母要过钱,反而还有了不少的存款。

毕业后,她打算用这笔钱创业。经过仔细地筛选后,她将目光集中在了  香精香料行业 。凭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,她大刀阔斧地干了起来。

在许多年轻人还在迷茫中寻找方向时,20岁的朱林瑶,已经把自己的第一家公司办起来了。只是,开公司终究和做小生意不一样,她缺乏管理经验,业务难以发展,公司一直运转得很勉强。

她不想亏本,更不想失败。在寻找出路时,艺高人胆大的她,就打起了别的主意。 香精主要分为食用香精、日用香精和烟草香精三类,常人一般都只敢做前两个。

发展至今,这两个领域的市场都已经非常饱和了。她一无人脉、二无资金,要想从这些实力雄厚的公司手里抢到肉吃,恐怕只会越来越难。

这样一来,三条路中,就只剩下  烟草 这块谁也不敢碰的“肥肉”了。干这一行的人都知道,他们但凡是能摸到点烟草的门路,也不至于非要去食用类和日用类那里挤了。

不过,他们找不到门路,不代表朱林瑶也找不到。经过一番调查,她将视线锁定在一个叫  林国文 的男人身上,并准备亲自去一趟。

林国文比她大六岁,是美国加州大学的博士,原本生活在国外,后来因为要继承一位亲戚的遗产,才搬到香港居住。当然,如果只是这些,那还不至于让朱林瑶不顾一切。

她真正在意的,是这个男人的老家:  广东电白区 。 在烟草专卖局指定的20多家专用香料厂家中,电白人的厂就占了16家。

林国文虽然没做烟草香精,但他在做食品香精,而且已经是当地呼风唤雨的人物了。再加上他是土生土长的电白人,他要是想进入烟草香精圈,恐怕一个电话就搞定了。

于是,朱林瑶以谈生意为由,接触到了林国文。在后来的刻意引导之下,两人的关系日渐升温,并发生了关系。此时的林国文其实是有家庭的,朱林瑶表面上不介意,实则是有她自己的打算。

没过多久,她怀孕了,林国文和原配结束了婚姻,很快就和她组建了新的家庭,22岁的她,在1992年生下了一个儿子。

一般来说,一个女人嫁入豪门之后,都会退居幕后,成为“贤内助”,但他们二人却是反着来的。  朱林瑶挑起了公司的大梁,有钱、有地位、有人脉的林国文,反而成了她背后的男人。

她以最快的速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人脉和资源,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“白手起家”,将同龄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。

一开始的  华宝香精公司 ,其实是林国文刚刚继承遗产时创建的,当时只投了380万元。两年后,他在电白香精圈有了一席之地,就又投资了几千万美元,把公司搬到了上海,建立了上海华宝公司。

1996年6月,朱林瑶放弃了北京的公司,来到上海。没过多久, 他们夫妻就将各自名下的公司合并,形成了 华宝集团 ,由朱林瑶负责掌舵。

至于为什么掌权的是她,而不是林国文。有人说是因为林国文用情太深,把公司当礼物,送给了妻子。也有人说,这只是因为朱林瑶更有商业头脑。

不管是哪一种是真的,事实都证明,朱琳瑶确实有些经商天赋。她和林国文的“男主内,女主外”,更像是分工合作,强强联合。选择激流勇退、淡出大众视野的“男主”,也许真的另有打算。

朱老板一上任,就和多家烟厂沟通,并说服了他们进行股权合作。  2001年,华宝和红塔合资,成立了云南天宏,供应“玉溪”等香烟的香精。 隔一年后,她又和颐中合资,成立青岛华宝,供应“哈德门”等香烟的香精。

紧接着, 她又收购了广州华芳51%的股权,而剩下的49%则属于广东烟草总公司。 这样一来,她和烟厂就从单纯的供需关系,变成了利益捆绑在一起的。她不再是处于弱势的依附者,而是有了话语权和一定控制力的主导者。

2004年,她开始为华宝集团的上市布局。她和力特有限公司的高层一拍即合,华宝集团借壳力特公司在港股上市,正式更名为  “华宝国际”

与此同时, 云南中烟、浙江中烟、湖南中烟、贵州中烟等烟草企业也都成了华宝国际的客户。 不管是白沙、黄果树,还是双喜、红河,换来换去,都逃不过一嘴的“华宝味”。

随后,她又把烟草香精业务拆分出来,成立  华宝股份 ,作为后盾。而华宝国际则进一步将业务扩展到日化、食用香精领域,向全面发展的方向发起进攻。

这其实不足为奇,奇的是,华宝股份的注册地址竟然是西藏。 难道家大业大的朱老板也需要争取税收优惠吗?还是说,想秉着“蚂蚁腿也是肉”的原则,能省则省?

曾有 财经 媒体提到,我国目前的十大卷烟公司,全都是华宝国际的客户,他们对华宝营收的贡献,占到了80%以上。

在石油是刚需,互联网是风口的今天,很少有人会去注意一声不吭的烟草。但是中国烟民大约有3.5亿人,对于这些人来说,烟一抽上,几乎就是大半辈子。

不管是几块的,还是几十块的,这笔账算下来,数额都相当惊人。据数据显示,烟草每年的纳税额都占我国纳税总额的8%以上,近7年来,每年都达到了10000亿以上,并且还逐年上升。

一个烟草就可以抵得上26个阿里,15个华为。 香烟离不开香精,香精离不开华宝。在股权合作的捆绑之下,华宝的地位稳如泰山,每年的营收可想而知。

华宝发展至此,在香精圈和烟草圈的地位都已经难以撼动了,但朱林瑶却还是觉得不够。于是,她又将手伸向了资本市场。

凭着一手“割韭菜”的功夫,成为了无数股民的噩梦,人送外号:  抽水女王。 而她之所以会被立案调查,也是因为她走了这一步。

朱林瑶能成为女强人也是有原因的。她虽然出身文秘专业,但却能把资本市场那套减持、分红、收购的组合拳玩得明明白白,可见她确实有过人之处。

可是过犹不及,越是聪明,就越是容易“聪明反被聪明误”。华宝国际刚上市的时候,作为大老板的朱林瑶,股份占比高达74.9%。

她深知,这个数字再高,也都是虚的,只有到手的真金白银才最实际, 所以她的第一步就是,把股份卖了,换成实打实的钞票。

为了利益最大化,她并不急于求成,而是在股价稳步上涨的情况下,一点一点卖出。此后的四年时间里,股价涨了10倍,她手里的股份也卖掉了近一半,保守估计,应该能到手82亿人民币。

占股低了以后,她也不怕自己丢公司,而是趁着2015年华宝股价大跌,以3块多的低价,再一次慢慢地买。由于她买得慢,直到她手握73.8%的股份时,股价也没涨起来。

也就是说,她卖的时候,股价一直涨,她买的时候,股价一直都停在最低价。看 起来是常规的“高抛低吸”,但谁知道是不是在操控股价,收割股民呢?

我国刑法规定,单独或合谋,集中资金优势、持仓或者持股优势,以及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,操纵证券、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,属于操纵证券、期货市场罪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2018年,华宝股份在创业板块上市,此后的三次分红,比例都在80%以上,最高甚至达到了200%, 就像在撒钱一样,哪里像是朱老板的作风?

据有关资料显示,华宝国际持有华烽中国100%的股票,而华烽中国刚好就是华宝股份最大的股东,股份占比81.1%。 也就是说,华宝股份81%的分红,都会回到华宝国际手中。

再加上朱林瑶持有华宝国际73.6%的股份,这样倒来倒去,就有60%的分红都近了她的腰包。要是这些钱都是赚的还好说, 可问题就在于,这笔钱很可能是从股民那里来的。

上市时,华宝股份向股民募资23亿,其中有近6.5亿是补充流动资金。钱投入项目后,仅过了一年,还没怎么挣钱,他们就开始分红。每10股分40元,就有24.6亿。

 分红比募资还多,这真的可能吗?募资的钱,还在吗?

资本运作,本应该是一种帮助中小创业公司解决融资问题的手段,现在却成了野心家的圈钱工具,左手倒右手,空手套白狼。  有些人一赚就是几十亿,股民却只能一夜回到解放前。这公平吗?

2020年10月,湖南中烟总经理  卢平 因涉嫌违纪违法,接受审查和调查。次年8月,湖南中烟副总经理  刘建福 主动投案。2022年1月24日,云南中烟总经理  周涛 主动投案。

随后,  朱林瑶 收到了耒阳市监察委员会向她发出的立案通知,发出日期恰好也是1月24日。耐人寻味的是,监察委员会的调查对象一般都是公职人员,而云南中烟和湖南中烟是华宝国际最大的两个客户。

事件的发展扑朔迷离,他们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?
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和非在编两种,在编的人员不能经商,否则会受到处分。
   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》第十八条第六项违反国家规定,从事、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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